主页 > 虫虫百科 > 其他 >

大型活动有害生物治理方面的规划,必须加强治

2019-01-07 15:37:07

  筹办大型活动时有害生物治理应该注意的问题,谨从过去注意不够的问题中,提出以下几点供参考、讨论。

规划与合同

合同

  与突发事件不同,大型活动都是计划内项目,甚至在几年前就早有安排,主管部门一般都组建了由各有关方面参加的组委会,制定了总体规划。规划包括了各有关方面,有害生物治理只是其中之一。一般而言,各个方面的规划都适合本系统的特点,是在反复实践中形成的,比较合理。在制定总体规划时,各系统主要考虑自己分管的部分,对于其他系统,则由于业务不熟等原因而较少关心。实际上,各个系统虽然是相对独立的,却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,很可能互相影响,或推或拉。从有害生物治理工作来说,场馆建设、环境美化、交通设施改善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有害生物的孳生与扩散。因此,在制定总体规划阶段,应该认真了解与熟悉有关方面的规划内容,主要是工作过程、方法和将要出现的情况,从我们的角度,对其中影响有害生物治理的部分提出改正建议。强调这点的原因在于,通常在讨论规划时,有害生物治理部分不占有主要地位,受到的关注度不够;而在大型活动即将揭幕时,各系统的工作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,有害生物的传病和骚扰问题往往成为关注的焦点,如果此时为了压低有害生物密度需要其他系统返工,就相当被动。

  总结过去的经验与教训,对于有害生物治理方面的规划,应该注意之处在于,必须加强治本措施。过去的一些大型活动,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最后阶段的冲刺,依赖反复用药压低密度。这种安排常用却不合理,不仅用药过多、污染环境,而且没有压缩有害生物的生存条件,治理后密度容易回升。实际上,在立项之后,就应该充分利用有利时机,着手治本,从各个方面破坏有害生物的孳生条件,分步稳定地逐步压低密度,减少药物治理的压力,为最后达到要求奠定基础。在活动之后,有害生物的密度亦能控制在较低水平。

监督部门

    事实早已证明,为了保障大型活动期间预防疾病与免受骚扰,必须依靠专业除害企业,才能将有害生物的密度降到很低的水平。主办单位与承包企业之间订立的合同非常重要,不少地方已有此类合同的样本。这些样本虽然很有参考价值,但却不能完全照搬,必须因地制宜地修改、增删。招标必须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杜绝形形色色的舞弊现象。从原则上说,应该有独立的监督与审核部门。

  合同中的许多问题,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发现。笔者曾经见过一份合同,按照该单位的员工数,要完成合同中规定的高频率的投药,理论上就是不可能的,这份合同显然是不可行的。合同中曾经有过的不足包括:

  其一,合同中只有药物与器械除害措施,没有涉及环境治理等;

  其二,治理药械的选择针对性不强,不够合理,没有充分考虑当地既往的用药史与抗药性情况;

  其三,选用的药械偏贵,应用频率偏多,用量偏高,活动的级别越高,偏离越大;

  其四,对施工员的资质没有明确要求;

  其五,报价不合理,根据情况的不同,或利润过高,或不够成本,多要钱不一定多用药,少要钱则常常用假药;

  其六,覆盖范围不够明确,边界不清,责任不明,留有空白。

  一般来说,从立项到实施经历的时间不短,可以充分审查规划与合同,可惜的是,正因为时间长,却往往出现前松后紧的情况。多数情况下,临阵才去磨枪,仓促上阵。



阅读量:

扫一扫,关注更多虫虫战队资讯